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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系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1-06-12 00:00:00 点击:6393

第一条  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为本实验室的负责人,与学院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第二条  建立“实验室—房间—使用人”三级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覆盖本实验室所有房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到所属每一个房间。责任体系网络有变动时保证及时更新。

第三条  投入相应经费建设实验室安全环保相关设备设施,并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各级部门和学院实验室安全方面相关规定,并根据国家各级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建立针对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验室所用涉及安全隐患的设备(如大型仪器、高温、高速、高压、强磁、低温等)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醒目处。危险性的实验进行风险评估后报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审核,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且必须建立危险性实验的指导书或安全操作规程(含安全注意事项),明示并在实验前遵照执行。

第五条  确保通过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培训考试的教师和学生方能进入实验室进行实践教学;危险性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在实验前对实验人员(包括教师、学生、外来人员等)进行培训教育,记录存档。  

第六条  实验室有针对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方案,并报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备案。

第七条  根据实验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并定期更新补充。

第八条  定期检查、巡查本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与巡查记录,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  建立实验室安全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最后离开的人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并签字。

第十条  发生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实验室安全事故后及时报 告上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实反映事故情况。

机电工程系   

2021年6月12日